本次闲置车辆竞价出售方案已获集团领导批准。按集团要求,将于2015年 6月19 日在集团网站和本部十八楼电梯前室公布、张贴本办法,同时将公示处置的车辆信息,公布车辆评估价(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)。为使车辆处置工作公正、有序进行,经集团综合服务中心、投资发展部研究,特制定以下竞价规则。
一、 参加本次车辆竞购的人员必须为国贸集团(含下属企业)员工。本次竞购每人限购一辆。有意竞购者请在 6月26日9时前到集团1810房间陈肇馨处报名,并领取《车辆竞购报价表》。
二、 本次处置的车辆信息公示7天( 6月19 日至6 月25 日)。6 月 26日上午9时在楼电梯前室设置车辆竞购报价箱,由集团党办、综合服务中心和投资发展部相关人员当众关闭封存,并于当日上午11时当众开箱。
三、 参加车辆竞购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评估价。竞价人要规范填制竞价单,按上述时间要求将竞价单投入车辆竞购报价箱。
四、 车辆竞购报价箱开箱后,由投资发展部派员开标,综合服务中心派员复核,党办派员监督见证。同时,应将本次竞购报价从高到低依次排名,并按竞价价高者得的规则,公布竞价中标结果。
五、 车辆中标结果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,中标者应向集团财务部交纳竞价的全款(节假日顺延)。集团应与受让人签订车辆转让协议,并提供车辆过户的有关资料。过户时发生的税费除税金由出让方承担外,其它费用按规定由受让方承担。如遇特殊原因中标者放弃受让,则按竞购报价排名顺序依次受让。
车辆信息评估详见附件。
集团综合服务中心、投资发展部
2015年 6月19 日